问:近期,做市商退出做市企业比较多,请问全国股转公司如何看待,有何措施应对?
答:做市制度作为新三板市场建设的一项探索,实施以来,在促进价格发现、改善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做市股票价格基本均已形成连续价格曲线,成交价格波动更加平滑,股票的平均价格振幅为3.16%。
二是做市制度对活跃股票交易作用明显。截至今年6月底,做市股票占全市场股票的15%,但其成交金额和成交笔数分别占到全市场的45%和87%。
近期,做市商退出做市情况有所增多,全国股转公司对此已有所关注。做市商退出做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做市商主动调整做市策略。2017年以来,市场环境下行的大背景下,部分做市商基于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开始调整做市策略,主动退出一些业绩不佳或受到处罚的股票做市。
二是部分做市企业因拟IPO、控制股权结构等原因主动变更转让方式或摘牌,导致做市商被动退出做市。
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
一方面,以深化分层为抓手,持续推动市场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新三板市场良性运作。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推出做市商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做市商功能充分发挥,扩大做市商队伍,丰富做市商类型,进一步促进做市制度健康发展。
问: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制度实施以来,运行效果如何?
答:2018年6月1日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南,为挂牌公司收购等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需求提供新的实现途径,丰富新三板市场的转让方式。截至7月17日,累计受理27笔转让申请,其中15笔申请已完成了合规性确认,涉及成交金额合计约58亿元,其余申请也已完成反馈。
从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来看,80%以上的市场需求均涉及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与通过盘后协议转让进行收购相比,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投资者无需在持股比例每达到公司总股本10%及以上每5%的整数倍时,暂停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对于大额收购,投资者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可以一次完成大额股份的交割,有效满足了投资人合理的股份收购和权益变动需求,显著提高了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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