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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点支持七类优质企业融资 增强企业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8年12月13日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按照《通知》内容,现阶段发改委将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优质企业:

(一)主体信用等级达到AAA。

(二)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应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

(三)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四)最近3年未发生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

(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失信黑名单。

(六)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七)我委为优化融资监管制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通知》指出,优质企业债券申报阶段,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申报材料应明确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领域,形成“正面清单”,申报材料应明确债券募集资金禁止投向领域,形成“负面清单”。

鼓励优质企业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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