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有5种情形之一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
3月2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
1.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手续证明的;
2.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3.企业上市挂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4.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5.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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