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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1000万元!郑州2019年度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启动

3月28日,郑州市工信局和郑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此次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按照《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列入市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自成立独立法人起,郑州市财政每年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

被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经专家评价合格后,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连续支持三年。

对列入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属于企业法人的,或被省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省补助资金给予1:1配套,配套资金与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重复享受。

对成功创建为省、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引进的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和被省推荐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年度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创建工作将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食品、铝精深加工、服装和家居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突出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产业、汽车电子产业(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产业、5G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等重点领域,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申报时间


2019年度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1. 牵头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由工信部门初审、筛选、汇总。

2. 工信部门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联合择优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对符合创建省级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申报的,请一并在文件中提出推荐意见)及《2019年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推荐汇总表》,报送郑州市工信局科技处。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工作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写《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并按照其《填写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书》需报送纸质版上、下册,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含《申报书》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刻录光盘(须以油性笔在光盘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一式2份)。

3. 基本符合《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4. 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并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

本通知的电子版请登录郑州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市工信局科技处联系人:周  涛  联系电话:67172095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李培武  联系电话:67181114

邮箱:zzjwjzc@163.com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3号楼52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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