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30条细则中提出了12类奖励项目,奖励资金最高可达千万。
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到2020年,引进培育5—1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聚集100名国内外顶尖人才、3000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2000名社会事业领域领军和专业骨干人才,新增40000名高技能人才,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全市人才队伍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引领创新、支撑发展的局面更加生动,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人才城市发展共同体。
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分为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四类。
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不含“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世界综合排名前100位大学中担任助理教授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理工科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地方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中原学者;河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包括: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省级特聘教授;省级特聘研究员;省级“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主要人选;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入选“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
补贴奖励
1实施顶尖人才(团队)引领计划
加大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力度。3年内重点引进培育5—10个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引领和推动产业跨越发展,在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通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天使基金和创投基金等,采用参股投资或跟进投资等运作方式对顶尖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扶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
助推高端人才集聚。到2020年,集聚100名左右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实现顶尖人才倍增。对全职引进或新当选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500万元奖励和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200万元奖励和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郑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免租住房。支持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建立高标准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根据科研成果转化前景和发展需求,协调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跟进,服务支持共建经营管理团队,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对新培养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培养单位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提升“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建立“财政资助+基金投资”的支持机制,实行人才与项目双向扶持。对入选人才,按类别给予奖励;对入选项目,政府给予项目启动资金。同时,坚持市场导向,设立总规模100亿元郑州市创新创业基金,按照“政府母基金+专项子基金”架构,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给予扶持。
2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
围绕产业链谋划人才链,紧盯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汽车与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等战略主导、新兴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到2020年,引进培养3000名科技研发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经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创新项目所需,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制定发布全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3实施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
推进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开发,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人文社科等领域,大力引进培养一批知名教育学者、医疗专家、文化名家和艺术大师等,繁荣社会事业,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文化郑州、健康郑州、幸福郑州。到2020年,在社会事业领域引进培养1000名具有国内外专业领域领先水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在专业领域成绩较为显著、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快培育1000名左右网络传媒、城市规划设计、市政管理、环境工程、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骨干人才,形成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社会事业人才队伍。
4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聚焦郑州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计划,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到202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0名。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事业单位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大力开展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5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着眼培养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后备人才队伍,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出台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可申请参加我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10万元创业奖励。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根据培养时间和层次给予3万—10万元资助。
6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坚持以用为本,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技术指导、培训咨询、项目合作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院士工作站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对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到2020年,各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00家。
7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引才途径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充分发挥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引才聚才作用,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中介组织,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8注重“乡情”引才
立足河南人口大省资源优势,把握人才流动规律,开展“豫才聚郑”行动。建立海内外豫籍重点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在外豫籍人才对接,吸引来郑创新创业。对在相关领域有重大影响力或有较高学术地位的豫籍人才授予“郑州人才特使”,宣传推介郑州发展优势和引才政策。开展“智汇郑州”海外行、城市行、高校行等人才对接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依托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企业驻外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创新创业渠道。对经过考核成效显著的人才工作站,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9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财政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三年内的初创企业,按照不超过50%、最高10万元的标准,对入驻创新创业载体产生的场租进行补贴。鼓励综合体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商及运营团队。每年对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公共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考核,经评审认定,给予优秀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30万—50万元的市级财政补贴。对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市、开发区、县(市)区每年按其税收贡献给予奖励支持。
10打造研发型聚才平台
实施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积极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科研资源,主动对接中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央企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在郑设立分支机构,共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郑州大学等驻郑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国内外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吸引集聚国内外理工类杰出人才来郑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各类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贴。
11增加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建立专利技术成果应用长效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务的事业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取酬,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
12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
对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研发生产的,经国家、省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省、市创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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